关于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设 优质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01-13 7882
豫工建协〔2023〕4号
各会员企业和有关单位:
为弘扬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行业精神,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助推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荐参评国家优质工程奖做好前期工作,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及评价范围严格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评价办法[2021年(试行)]执行。
二、申报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项目,应由一个主申报单位(建设或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申报,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由主申报单位一并上报。
三、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的项目应为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竣(交)工并通过验收且正式投入使用1年以上的工程,具有良好的投资效益或社会效益。住宅项目竣工后使用满2年以上,入住率在75%以上,用户满意。
四、申报的工程应有切实可行的项目创优策划,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技术创新突出、绿色建造显著,工程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五、申报时间:自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
六、相关申报资料请按附件1、2、3、4的格式和要求报送。
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 倩、崔 浩
电 话: 0371—86686007
地 址: 郑州市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B座8楼802室
邮 编: 450008
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