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8-08 8851
豫工建协〔2021〕30号
各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践行先进适用技术、工艺、方法的开发、总结、推广和应用,助力全省工程建设施工技术创新,加快技术积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协会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工法的申报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凡符合省级工法申报条件的完成单位均可申报。
二、工法的申报、评价以及管理按照《办法》执行。
三、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编写原则、编写内容及文本要求参照《办法》执行。
四、申报资料
(一)书面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表;
2、工法正文文本;
3、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工法评审意见;
4、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原件)、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
5、施工单位财务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原件);
6、能反映工法关键技术的有关照片(不少于10张)或视频资料;
7、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8、科技查新报告及形成的其他有关支撑材料(如:成果评价、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
以上纸质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按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在封面注明正、副本。申报材料中的不同章节采用彩页进行分隔。
(二)电子版资料
电子版资料为用U盘拷贝与纸质申报内容相同的每项工法电子文本。每项工法的电子文本应根据申报资料要求将各项申报内容形成独立文件,统一归入每个工法文件夹;每个工法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简称--×××工法”;同时填写2021年度省级工法申报汇总表。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报前对工法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序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二)不能提供证明该工法关键技术创新性、合理性的科技查新报告、工程应用证明材料及经济效益证明材料的;
(三)每项工法主要完成单位超过2家、完成单位之间存在上下级或控股关系的。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的工法必须是已公布为企业级的工法;
(二)正本所加盖的公章需为原件;
(三)工程应用证明由使用该工法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
(四)经济效益证明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提供;
(五)每个应用实例应提供实物和施工过程照片或视频(照片不少于10张,视频录像资料不超过10分钟),重点是反映工法工艺操作程序、关键技术等;
(六)申报资料必须齐全且打印装订成册;
(七)因疫情防控,建议全部申报资料(纸质版资料+电子版资料U盘)采用快递邮寄。
望各会员企业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省级工法申报事宜,于2021年9月16日之前,将纸质资料和电子版(U盘拷贝)报送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同时将电子版资料(压缩包)发送至邮箱hnsgcjsxh@126.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申报资料报送地址及联络方式:
联系人:王 笑、张 倩
电 话:0371-86686007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港B座0802室
邮 编:450000
附件6:2021年河南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汇总表Excel 工作表.xlsx
河南省工程建设协会
2021年8月8日